教育部日前印发《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要求资源教室应优先设立在招收较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且在当地学校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普通学校。招收5人以上数量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一般应设立资源教室。不足5人的,由所在区域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片区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
《指南》强调,资源教室是为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教师和家长,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服务的场所,应具备开展特殊教育咨询、测查、评估、建档等活动,进行学科知识辅导,进行生活辅导和社会适应性训练,进行基本的康复训练,提供支持性教育环境和条件等功能。
为保证资源教室工作正常开展,《指南》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资源教室建设纳入当地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财政支持保障的长效机制。学校也应将资源教室的建设、维护以及工作运行纳入年度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