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标或一身是假 公司备案总工程师身份存疑

发布时间:2016-09-26 11:30 【来源:中华教育在线】

  成立于2003年的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下称江苏黄埔公司),在短短的十年时间内,按照其掌门人陈光标的《自传》中载明,2009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03亿元,利润超过4亿元,他的身价超过50亿元。

支撑陈光标业绩的背后的则是包括“南京金陵啤酒厂、南京铁合金厂、南京重油气厂、南京煤制气厂、淮阴发电厂、沪宁高速老桥梁、南京河西奥体中心所在地区、南汽老厂房、南京热电厂等遍布全国的工厂和桥梁的拆除工程。

然而如今,陈光标公司的核心业务——爆破与拆除工程的专业资质却遭到质疑。日前,有举报人向《中国经营报》提出,陈光标公司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二级资质的获得,存有多处疑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资质,其作用有两个:一则对特殊行业的门槛限制;二则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每个企业通过公司注册地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同时企业资质的上调必须根据企业技术人员、规模和施工项目等逐级申请而不能越级,即要想获得二级资质必须首先获得三级资质。

《中国经营报》调查发现,2003年到2008年之间,陈光标公司通过挂靠广东中人集团江苏分公司开展爆破与拆除工程,广东中人集团隶属广东国资委。南京当地拥有这种资质的企业或者单位只有三家:广东中人、南京工程兵学院和吉山爆破,这也说明主管单位对爆破和拆除方面的严格管控。

陈光标在《自传》中称,“有人统计,当时南京市内80%以上的拆迁工作都是由陈光标来完成的。那个时候,街上到处都是穿着江苏黄埔马甲的拆迁队,一时间形成了南京街头的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2005年,陈光标接到的工程量已达到20个亿”。

陈光标公司于2008年向江苏省建设厅申请获得了二级爆破与拆除资质。根据规定,企业要获得二级资质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公司拥有三级资质;二是公司规模、技术人员和施工项目符合要求。

本报记者获得的相关材料显示,在技术人员申报一项上,陈光标公司申报备案了一名名叫闫某的技术人员。相关材料显示,闫某出任总工程师,出生于1967年7月某日,住址为广州市长岗区某地。

相关材料还显示,广东省人事厅颁发给闫鹏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载明,闫某于1994年3月经解放军总参谋部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爆破专业高级工程师,同时,江苏省住建厅还向闫某颁发了工程师技术职称。

本报记者根据上述材料上载明的身份证信息查询,该身份证号的身份信息与陈光标公司申报的信息并不一致,该身份证号码的持有者系一女性。

本报记者了解到,陈光标公司中也有一位同样为闫某的员工,其身份证照片,与陈光标公司提交爆破资质备案技术人员信息中的闫某照片一致。但是,根据身份证信息,其出生日期为1977年10月某日。住址也与备案信息中的闫某不同,为南京市江宁区某地。

同时,相关材料信息还显示,此闫某系于2009年10月17日~2009年11月8日,通过江苏省住建厅工程技术负责人的培训和资格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陈光标公司向江苏省住建厅提出二级爆破资质申请,并备案闫某为核心技术人员、工程师,是在2008年。

除此之外,记者还了解到,陈光标公司曾提交过收购广东中人集团的有关材料。

但是,广东中人集团内部人士通过有关渠道于今年8月底向《中国经营报》证实,江苏黄埔公司收购中人集团不存在,也不可能。而江苏住建厅市场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表示,陈光标公司申报资质的时间太久,当时资料难以查找。

资料显示,陈光标公司曾拿下了“中央办公厅085工程、商务部4号5号老办公大楼拆除工程、央视过火楼网架拆除工程、迎国庆60周年长安街拓宽改造工程”等多项重要工程。

从9月22日下午开始,《中国经营报》多次致电并发送短消息给陈光标本人询问相关情况,但是,截止发稿时止,陈光标并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