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复读 提醒松绑小学入学年龄

发布时间:2016-01-23 15: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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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小学入学严格录取“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满6周岁的孩子,导致不少9月到12月出生的幼儿园儿童不得不成为复读生”。(1月10日《渤海早报》)

关于孩子小学入学年龄的问题,家长与学校之间一直争论不休。家长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想早点把孩子送入学堂,学校往往以孩子未满6周岁为由拒收。甚至还有学校让因差4天满6岁却已经入学三周的孩子重新“复读”幼儿园。因此,有政协委员建议放宽小学生入学年龄。这既尊重了民间传统习惯,也不违背科学道理,如此人性化建议值得肯定。

客观地讲,如果孩子年龄太小,心智发育与学龄儿童差别太大,确实不应该过早入学。但是家长们普遍认为孩子仅仅晚生几天,被迫推迟一年上学不公平。于是一些有“先见之明”的家长剖腹产人为提前孩子的出生日期,还有的家长要求医院与派出所更改出生日期。而没有让孩子9月1日之前“出生”的家长也会到学校托关系。作为教师的笔者虽然不赞成家长拔苗助长,过早把孩子送入学堂,但是因为孩子离6岁只有几天之遥,就把孩子拒之校门外,让已经具备入学条件的孩子“复读”幼儿园,也有失公平与科学。

事实上,不接收将满6周岁的孩子入学在法律上也找不到足够的依据。因为对孩子入学年龄问题,除了《义务教育法》第93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基本义务教育。对孩子入学年龄上并无其他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年满6周岁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并未明确禁止未满6周岁的孩子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在笔者看来,《义务教育法》的法律精神应该是,教育部门与学校要把年满6岁尚未入学的孩子请进学校,而不是“一刀切”拒绝将满6岁的孩子入学。更不能像某些学校那样把当年9月4日满6周岁而且已经上学三周的学生请回家。

在笔者看来,“一刀切”禁止9月1日未满6岁的孩子入学既不人性化,也不符合中国人的传统习惯。9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虽然开学时未满6岁,但是按照传统的说法,12月31日才是年度分界线,孩子年龄应该按虚岁计算,不宜给同一年出生的孩子人为划分出两个年龄段。据专家介绍,不少国家当年1月至12月出生的6岁孩子均可进入小学学习。如果教育部门听取政协委员的善意建议,不仅可以平息家长与学校之间旷日持久的“口水仗”,每年8月底集中分娩孩子的现象也会逐渐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