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异地高考全面开放 住城中村也能报考

发布时间:2015-11-23 14: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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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辛苦打拼的外省务工人员如今终于不用为孩子的上学问题发愁了——根据广东省“三步走”的规划,“异地高考”明年将迈出一大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出正式通知,明确了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普通高考的资格界定,适度放宽了报考条件的要求。考试院表示,广东“异地高考”的条件已比较成熟,加上异地考生,2016年报考的总人数预计也不会超过2015年,因此不会影响户籍考生的录取率。

放宽认定

住在城中村、居住证中断也可报考

1.明确了社保等截止时间: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解读:也就是说,2013年9月1日起来到广东开始入学和缴纳社保即可,保证了2013级高中毕业生能赶上明年的异地高考。

2.完善了居住证的年限认定办法:除了原规定有连续三年的居住证为符合条件外,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2016年8月31日属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解读: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曾于2013年9月1日前在广东办理过居住证,后来因各种原因居住证失效过,但又重新办理过居住证,并且到规定日期前仍处于有效状态的均可。据相关负责人提醒,如目前持有的居住证过期,需尽快到公安机关续期。

3.适度放宽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除原合法居住条件外,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居住手续的也可申请报考。

解读:作为租赁房屋的重要来源,大多是农村自建房的城中村此次被明确规定可以作为合法住所。

4.解决了就学地与就业地不一致问题:2016年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广东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解读:父亲或母亲工作地和子女读书地不在一个城市,但都在广东省内的,也具备报考资格。

报考流程

资格审核更严考生名单需公示

预报名办理确认手续

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部门审核。资格审核更严格,考生名单需公示。

报考时须携带证明材料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包括《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土地承包合同》、《务农劳动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提供父亲或母亲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

4.提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证明材料。

5.提供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广东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不符合异地高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广东借考,不符合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据《羊城晚报》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