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6-04-27 18:48 【来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住所。

学校中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

学校英文名称: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537;

办学层次:本、专科;

学校性质:农业部与湖南省政府共同建设重点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学校;

学校住所: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市芙蓉区农大路一号。

第三条 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具有招收港、澳、台学生与外国留学生资格。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湖南农业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农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31-84618084(兼传真);

监督电话:0731-84617690;

招生网址:zs.hunau.edu.cn;

学校网址:www.hunau.edu.cn;

邮政编码:410128。